南宁威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点击量: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中介机构采购对部分下属监管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协审服务,现公告有关事项,本公告发布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wntzjt.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威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下属监管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协审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采购项目共三个标项:

1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威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赖汉逵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含税,税率为6%

2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威宁邻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继军同志2019年6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原总经理赖汉逵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含税,税率为6%。

3标项:下属监管单位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赖汉逵同志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协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含税,税率为6%。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须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拥有具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3.最近四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未承担被审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4.具有健全的审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能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身份证明:意向参与比选中介机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委托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等证明材料免费领取比选文件。身份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领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7楼1720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

要求:内容遵照比选文件规定,中介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伍份并妥善密封。

时间:2023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7楼1720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参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评选及结果公告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组织会议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选规则评选确定成交中介机构,参选人无须到会议现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7楼1720室。

联系人及电话:叶女士,0771-5350830、颜女士,0771-5351315。

南宁威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