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资产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四处资产

发布时间:2018-08-20 点击量:

“现在直播中尧路52号强制执行过程”,“终于把那些无赖赶出去了”,“对这种人就要强制执行”……8月17日,南宁铁路中级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宁铁中院)的一起强制执行引来威宁资产公司微信群里声声叫好。

本起强制执行四处资产案件源于威宁资产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某、李某、梁某的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中李某涉及两处资产,被执行人在合同终止后拒不归还房屋,威宁资产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南铁法院)一审判令三被告返还房屋,南宁铁路中级运输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广西高院对被告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三名被告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在涉案商铺中放置了菜刀、木棒等危险品,并对威宁资产公司上门劝说的同志进行人身安全威胁。

鉴于上述情况,威宁资产公司向南铁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南铁法院的工作人员多次到涉案房屋张贴腾退公告,并约谈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三名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8月17日,上午9时许,5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迅速对涉案人员进行控制,被执行人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威慑下,最终将侵占房屋腾空,涉案房屋顺利物归原主。

“现在经济下行对我们的商铺出租产生了较大的间接影响,实体经济不景气,租户往往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公司的租赁纠纷案也比往年大幅增加”,全程参与强制执行的威宁资产公司副总经理李可梅表示,“但是这次强制执行给我吃了颗‘定心丸’,法院的强制执行极大地打击了此类当事人的嚣张气焰,为我们处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坚定了我们威宁人依靠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的信心!”

(通讯员 张立亭 编辑 黄伟国)